這份身 心 障 礙 者 輔 助 器 具 補 助 標 準.很詳細.供大家參考
..但還是建議可打電話到各市政府的社會課詢問會更清楚....
文引用:http://www.enable.com.tw/income_support/index.htm
因圖表字數太多 ..請自行連結...謝謝.

以下是聽障申請殘障手冊條件

一、聽(語)障者或具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

二、申請助聽器須具身心障礙鑑定醫院耳科醫師診斷及醫院內之聽力檢查師評估並證明已無法治療改善者。雙耳聽力損失在55dB-110dB之間補助兩只;優耳聽力在55dB-110dB之間、劣耳聽力110dB以上補助一只;聽力損失認定標準為氣導聽力檢查頻率500Hz~4000Hz之間平均值。

三、對於十八歲以下在國內就學致不能工作者(按社會救助法相關規定,推定為無工作能力者),最高補助額得為二萬八千元,並須檢具在學證明文件。

四、十二歲以下兒童申請裝置助聽器及支架(單支或單側)者得每年申請補助乙次。


聽友助聽器

服務時間:星期一到星期六

上午8:30~下午6:00

(非營業時間‧歡迎預約)

地址:台中市北區大雅路6521

(大雅路近文心路口)

電話:04-2296-3589

 

   

台北公司

佳聲助聽器

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934F3 ( 台電大樓正對面)

電話 : 02-2363-3012  02-2363-5097

傳真 : (02) 2363-5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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